- 活動目的:
以配天宮傳統之御賜燈花為主軸,配合交通部觀光局發展城鄉意象活動的精神,結合地方社團,並配合本市燈花藝術造景設計團體,將傳統的燈花,融入現代藝術的新思維和觀念,佈置燈花藝術,從配天宮推廣至本市各角落,鼓勵地方及民眾共襄盛舉,並結合朴子魅力商圈的推動,提升觀光競爭力。
- 指導單位:交通部觀光局、文化部、嘉義縣政府、嘉義縣議會、朴子巿公所
- 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朴子配天宮。
- 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朴子配天宮文教基金會。
- 協辦單位:朴子市民代表會、朴子分局、朴子各機關學校、里辦公室、社區、社團
- 活動內容:
讓機關團體、學校、公司行號、朴子市民,以光復路上(郵局至火車頭公園)規劃為燈花裝置藝術佈置地點,透過裝置藝術比賽,讓參賽者發揮巧思,爭取榮譽,而評分方式由專業評審最好的燈花佈置。
- 組別:
1、公立機關學校團體組(佈置於燈花大道)。
2、一般市民組(由主辦單位邀請民間社團及歷年參賽優勝單位參加,佈置
於燈花大道)。
- 佈置地點:
一、燈花大道(配天宮前的光復路由郵局至樸子腳火車頭公園路段兩旁)
二、朴子市主要道路(燈花媽踩街路線的開元路、中正路、山通路、海通路
等)。
- 比賽實施辦法:
一、燈花裝置藝術主題不限,但必須符合御賜燈花的活動背景,材料自備,作品佈置面積一坪以上,需內藏燈光投射。
二、報名日間:即日起至103年1月15日截止。
三、比賽說明會及佈置地點抽籤:103年1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3時於配天宮會議室(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抽)。
四、參賽對象:
1、藝術家、燈花藝術設計團隊。
2、嘉義縣各機關團體、學校。
3、朴子市各里辦公處及社區發展協會。
4、朴子市各社團。
5、朴子市各公司行號。
五、報名方式:
1.網路報名:
a.請參賽團隊先至配天宮網站(http://www.peitiangung.org.tw/index.php)
下載報名表,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e-mail方式寄發,主旨:2014『御賜
燈花燦爛201~燈花裝置藝術』比賽報名資料( E-mail:
peitianservice@peitiangung.org.tw
b.完成報名手續後,執行單位將會以e-mail方式將「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
及參賽編號」寄發至報名者之e-mail信箱。
2.現場報名:朴子配天宮
六、作品施工時間:103年1月25日(星期六)至103年1月29日(星期三) 下午5點前完成。
七、作品展覽時間:103年1月29日(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)至103年2月14日(農曆正月十五日)止。【1月29日下午6時開燈】(暫定)
八、補助費用:
1.一般市民組,每單位補助捌仟元。
2.公立機關學校團體組,每單位補助肆仟元。
3. 朴子市一般市民店家,佈置於燈花媽踩街路線,每單位補助肆仟元,不列
入比賽。
十、評審:
1.評審日期:103年2月14日(農曆正月十五日)。
2.評審標準:
裝置藝術完整性與創意50%(考量設計之原創性、特點等)
外觀造型50%(考量造型之新穎、完整性)
3.評審方式:
本基金會聘請評審委員評審。
十一、獎勵方式:(未達評審評分標準各獎項獎項得從缺)
1. 公立機關學校團體組:
(1)第一名:1名,獎金新台幣三萬整。
(2)第二名:1名,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。
(3)第三名:1名,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。
(4) 佳作:若干名,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。
2.社團店家組:
(1)第一名:1名,獎金新台幣三萬整。
(2)第二名:2名,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。
(3)第三名:3名,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。
(4) 佳作:若干名,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
十二、附則:
1. 凡報名者,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,並尊重評審委員
評審,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。
2.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其他未盡事項,主辦單位得隨
時公開說明修正。
十三、洽詢方式:
1. 洽詢專線:(05)379-2350丁廣穎總幹事)
2.E-mail:peitianservice@peitiangung.org.tw
3.活動網址:http://www.peitiangung.org.tw/index.php
活動簡章(包含報名表與著作說明書)請下載檔案查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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